3月15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向广告活动主体发布公告,要求进一步加强广告自律,打造诚信品牌,提振消费信心。
广告是企业与消费者进行沟通的重要渠道,是引导消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也是企业品牌建设、质量诚信建设的重要载体。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扩大内需,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放心消费,提振消费信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加强广告自律,打造诚信品牌,提振消费信心”3·15公告。
《公告》请各类广告活动主体(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等)共同践行以下内容: 1.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欺骗、误导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2.广告宣传讲导向,尊重消费者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遵守公序良俗,树立良好社会风尚,倡导健康消费理念; 3.自觉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益,促进放心消费; 4.拒绝虚假流量、“刷单炒信”,共同促进消费公平,以品质实力铸就品牌美誉; 5.自觉接受消费者、媒体和社会监督,积极参与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 6.开展高水平、高质量广告营销活动,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需求,提振消费信心。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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