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停机公告
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药机构、各服务对象:
根据省、市医疗保障局有关工作要求,我市定于2022年12月31日19时至2023年1月4日7时进行医保信息系统停机。为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就医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机期间,我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直接结算和医保经办机构经办业务暂停办理。
二、停机期间,住院患者先押社会保障卡住院治疗,待开机后,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住院补录手续;已出院患者待开机后,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出院补录手续;门诊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特药患者在“双通道”定点药店购药暂用现金结算,待开机后,可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补录结算。
三、为保障跨年度住院患者年度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患者本人意愿,于2022年12月31日19时前完成跨年度出院结算和新年度住院登记。
四、截止2022年12月31日19时前,各定点医疗机构务必为已经出院的患者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结算手续。
五、需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可提前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避免因停机影响就医。停机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开机后及时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补备案手续;已全额垫付医疗费的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政策规定申请手工报销。
六、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及时公布业务咨询电话,组织并确保所辖定点医药机构顺利完成医保年结任务。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将通知张贴于显著位置,配合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做好年结工作。广大参保人员请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医保业务,各级经办机构要及时回复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停机期间给您带来影响和不便,敬请谅解!
如有相关业务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0311-89876006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8日
来源:石家庄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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