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下发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86元、80元,提标幅度分别达到30%、33%,惠及全省53.4万困难残疾人和73.9万重度残疾人。
2016年以来,河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不断提升残疾人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2019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印发《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按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兼顾残疾人生活保障和长期照护需求的原则,适时提高全省残疾人补贴标准,实现补贴标准动态调整。2021年、2022年,省民政厅、省残联先后印发《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转发《民政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程网办”的通知》,在全省全面实施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残疾人线下可在全国任意的乡镇(街道)递交补贴申请,线上可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百度APP登录民政通在线提交申请,实现了申领两项补贴“一次都不跑”和“不见面审核”。
截至2022年11月,全省累计发放两项补贴资金57.7亿元,受理、办理“跨省通办”“全程网办”1189例,残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来源:冀时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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