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小镇

搜索
查看: 10465|回复: 0

[资讯] 四部门发文剑指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 守护老人“钱袋子”

[复制链接]

53

主题

1

回帖

239

积分

版主

Rank: 38Rank: 38Rank: 38Rank: 38Rank: 38Rank: 38

积分
239
发表于 2022-11-30 15:2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记者近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文件,对常态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作出制度安排。


近年来,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在养老服务领域实施非法集资,严重侵害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破坏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秩序。为此,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加大常态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力度,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要加强风险摸排。民政部门要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通过信息抓取及时掌握增量,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要定期开展存量摸底排查,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在排查中发现未经登记但以养老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依法做好分类处置。


意见强调,要加强源头治理。养老机构要规范内部管理,依法签订服务协议。民政部门要制定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模板,张贴宣传简报,公开举报方式,公布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相关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


意见还明确,要依法分类处置。民政部门要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综合评估、逐一研判,纳入“红橙黄绿”风险管控等级,并做好线索通报和分类处置。要加强信用监管力度,对因从事非法集资依法受到处罚的养老机构,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本版块部分信息来源于:河北新闻网;石家庄新闻网;石家庄日报;(转载目的是为了传递更多信息)如有用户转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未经授权,请您联系用户或者管理员给予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