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领取,是否存在投资风险?
为更好实现补充养老功能,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参加人可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由参加人自己决定,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参加人出国或出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商业银行可将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贾江表示,和一般金融产品相比,个人养老金产品要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几个方面的属性。《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规定,参加人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品种和金额。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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