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胚胎对致畸药物的敏感期在妊娠第3周至第3个月。如果在此期间不同阶段服用了致畸药物,则会影响相应阶段胎儿器官的分化,导致畸胎。孕期用药原则分享给大家,一起看看下面的相关介绍吧。 孕期用药原则 孕妈妈常因一些异常情况或疾病而需要用药物治疗。用药对胎儿的影响随药物种类的不同而有差别。因许多药物可以自由地通过胎盘,有些药物可能会引起胎儿的发育异常,甚至造成胎儿畸形,所以,原则上最好不用药,但如有用药的必要,则应注意以下八项原则:
孕期用药原则
一是怀孕就诊要注意月经期。应告诉医生自己已怀孕和妊娠时间;有受孕可能时,用药需注意月经是否过期。 二是不能自行用药。孕妈妈的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儿,因此既不能滥用药物,也不能有病不用。不能自选自用药物,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 三是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尤其是在妊娠的头3个月,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 四是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 五是坚持合理用药,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六是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有A、B类药可用,则应选用A类药。在无A、B类药可以选时慎用C类药。D类药只有无其他药可选且孕妈妈病重急需用药时才选用。对于未经动物实验及临床资料报道证实有无危害的药物尽量不用。因为无资料证实不等于无危险。 七是肯定的致畸药物禁用。 八是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 九是孕期禁用试验性用药,包括妊娠试验用药。 一些年轻妈妈在怀孕的时候若没有良好的体质,就会容易感冒。而在刚怀孕的前期,妈妈们总是没感觉,于是就会吃些感冒药来治疗。等到发现自己怀孕的时候,就会担心自己的宝宝会不会受到自己吃药的影响,为此我们对专家进行了咨询,了解到: 怀孕4-8周内服药易致胎儿畸形,而怀孕前4周服药则不用过于担心。 专家表示,孕妇服药可能对胎儿造成的影响,不能单从药物的药理作用及作用机制出发,而主要从服药时间及有关症状来加以考虑。一般来说,服药时间发生在怀孕4周以内,称为安全期。此时囊胚细胞数量较少,一旦受有害物的影响,细胞损伤则难以修复,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自然流产。若无任何流产征象,一般表示药物未对胚胎造成影响,可以继续妊娠。 不过,孕4周至8周内则称高敏期。此时胚胎对于药物的影响最为敏感,致畸药物可产生致畸作用,但不一定引起自然流产。此时应根据药物毒副作用的大小及有关症状,请有经验的专科医生做保胎或终止妊娠判断。若出现与此有关的阴道出血,不宜盲目保胎,应考虑中止妊娠。 一旦确认怀孕,必须禁用致畸药。为慎重起见,在妊娠头三个月应尽量避免服用所有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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